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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艮第、布拉班特、林堡、洛捷和卢森堡公爵,那慕尔伯爵,阿图瓦、佛兰德斯、埃诺、荷兰及泽兰伯爵,勃艮第巴拉丁伯爵*。
Duke of Burgundy, Brabant, Limburg, Lothier and Luxembourg, Margrave
of Namur, Count of Artois, Flanders, Hainault, Holland and Zeeland,
Count Palatine of Burgundy
出生:1396年7月31日,勃艮第城市第戎(Dijon)
去世:1467年6月15日,佛兰德斯城市布鲁日(Bruges, Flanders),享年70岁
在位:1419年9月10日~1467年6月15日
先任:约翰(无畏的,John the Fearless)
继位者:查理(鲁莽的,Charles the Bold)
配偶:米歇尔·瓦卢瓦(Michelle of Valois)
博娜·阿图瓦(Bonne of Artois)
葡萄牙的伊莎贝拉(Isabella of Portugal)
家族:瓦卢瓦-勃艮第(House of Valois-Burgundy)
父:约翰(无畏的)
母:巴伐利亚的玛格丽特(Margaret of Bavaria)
墓地:第戎
勃艮第公爵菲利浦三世(1396.7.31~1467.6.15),又称“好人菲利浦”(Philip the Good/
Philippe le Bon),1419年至去世为止担任勃艮第公爵。出身于瓦卢瓦家族(后瓦卢瓦王朝皇室)旁系。在其统治期间,勃艮第达到全盛时期,并成为西欧的艺术中心。他以改革政治、俘虏圣女贞德(Joan
of Arc)及对佛兰德艺术家如杨·范·埃克(Jan van Eyck)等的庇护和资助著称。在他在位期间,勃艮第先后与英国及法国缔结联盟,国家地位从而获得提升。
※ 家族成员
菲利浦三世生于第戎,为勃艮第公爵约翰(无畏的)与巴伐利亚-施特劳宾(Bavaria-Straubing)的玛格丽特之长子。1405年1月28日以其父领地获封为夏洛莱伯爵(Count
of Charolais),或于同日与法王查理六世(Charles VI of France)及其王后巴伐利亚的伊莎贝拉(Isabeau
of Bavaria)之女米歇尔·瓦卢瓦(1395~1422)订婚。婚礼于1409年6月举行。
米歇尔去世后,菲利浦于1424年11月30日在穆兰-莱斯-恩格尔贝特迎娶伊尤伯爵,菲利普·阿图瓦(Philip of Artois,
Count of Eu)之女博娜·阿图瓦(1393~1425)为妻,她是菲利浦之叔父,内弗斯伯爵菲利普二世(Philip II,
Cound of Nevers)的遗孀。
公爵的第三次婚礼于1430年1月7日在布鲁日举行,新娘是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397~1471.12.17),葡萄牙国王约翰一世(John
I of Portugal)及王后菲利帕·兰开斯特(Philippa of Lancaster)之女。这位公妃为公爵生育了三个儿子:
安东尼(Antoine,1430.9.30~1432.2.5):夏洛莱伯爵,生于布鲁塞尔(Brussels),仅两年后在布鲁塞尔去世。
约瑟夫(Joseph,1432.4.24~1432.5.6):夏洛莱伯爵。
查理(Charles,1433~1477),夏洛莱伯爵,后继承公爵爵位,又称“鲁莽的查理”或“大胆的查理”。
除嫡子外,菲利浦记录在案的情妇有二十四人,庶出子女约有十八名之多。其中较著名的有安东尼(私生子,Antoine, bastard
of Burgundy,1421~1504)及乌得勒支的菲利普主教(Philip of Burgundy,bishop of
Utrecht, 1464~1524),后者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艺术家,1529年有其传记问世。
※ 统治前期——与英格兰及法兰西的联盟
菲利浦的父亲约翰(无畏的)在1419年遭刺杀身亡。菲利浦同年继任为勃艮第公爵、佛兰德、阿图瓦及佛兰奇-孔泰伯爵(duke of
Burgundy, count of Flanders, Artois and
Franche-Comté)。他指控自己的妻弟,当时的法国王太子查理(Charles)在蒙特罗与其父举行会谈时对其进行了蓄谋杀害,并领导勃艮第派继续与阿玛尼亚克派(Armagnacs,即奥尔良派)进行内战。1420年,菲利浦签订特鲁瓦条约(Treaty
of Troyes),正式与英国国王亨利五世结盟。1423年,他又通过妹妹安妮(Anne)与亨利五世,英国摄政王贝特福德公爵约翰(John,
Duke of Bedford)的联姻加强了这一同盟关系。
1430年,菲利浦的军队在贡比涅城(Compiègne)俘获贞德,并于稍后将她交给英军,在英方与亲勃艮第派神职人员的操纵下,她被判决为异端并处火刑。尽管如此,菲利浦还是在1435年签署了阿拉斯条约(Treaty
of Arras),这份条约完全推翻了特鲁瓦条约规定的内容,在其中勃艮第表示承认查理七世(Charles VII of
France)为法国的合法国王。阿拉斯条约的签订背后有着许多动机,其中之一可能是菲利浦希望自己的大领主身份得到法国王室的承认。
阿拉斯条约签署后,菲利浦进攻加莱。四年后的1439年,普拉格瑞叛乱(the Praguerie)爆发,菲利浦支持叛乱,并庇护参与叛乱的王储路易(Louis,后为法王路易十一),法国-勃艮第同盟宣告破裂。
※ 勃艮第公国的领土扩张
尽管曾在一系列历史事件中登场(例如在贡比涅战役中俘虏圣女贞德),但事实上,菲利普三世很少直接参与到百年战争中,在多数时间里,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国土之内。1429年三月一日,他通过收购的形式从那慕尔侯爵约翰三世手中获得他的领地,将那慕尔并入勃艮第领土,1432年,他通过在胡克与科德战争(Hook
and Cod wars*)的最后阶段击退杰奎琳女伯爵(Countess
Jacqueline)取得海诺特、荷兰、弗里西亚和泽兰岛(Hainault and Holland, Frisia and
Zealand)的统治权;1430年,他在侄子圣波尔的菲利普(Philip of Saint Pol)去世后继承了布拉班特和林堡公国以及安特卫普边疆伯爵(Margrave
of Antwerp)爵位,其后,他于1443年从卢森堡女公爵,波西米亚的伊丽莎白(Elisabeth of Bohemia,
Duchess of Luxembourg)手中购得卢森堡公国。
在菲利浦的一手操纵下,他的私生子大卫(David)于1456年被选为乌得勒支主教,1435年,菲利浦顺理成章地自封为“韦斯特大公爵”(Grand
Duke of the West,意即“伟大的西方公爵”)。
1463年,菲利浦向法王路易十一(Louis
XI)交还了部分领土。同年,他参照法国宫廷制度,首次召开三级会议。这次三级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向法国开战而征收税款,以及确保其独子查理一世(鲁莽的)的继承人地位不受质疑。菲利浦三世于1467年在布鲁日逝世。
※ 宫廷生活——艺术的庇护者
菲利浦公爵的宫廷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华奢。除了与蓬勃发展的勃艮第中产阶级文化圈的密切联系以外,公爵及与他较亲近的贵族们始终对国际政局保持着一种充满骑士精神的审美态度。1422年,他拒绝了英国嘉德骑士团(Order
of the Garter)的授勋,理由是接受英王给予的爵位是对法国国王的背叛。与此相对地,他在1430年创建了金羊毛骑士团(Order
of the Golden Fleece)。它的名称来自圆桌骑士团,以及伊阿宋(Jason)寻找金羊毛的神话*。
菲利浦公爵始终没有为自己的公国决定一个固定的首府,而经常来往于自己位于布鲁塞尔、布鲁日和里尔(Lille)的几座主要宫殿之间。他时常举行盛大的宴会或其他节庆活动,他的骑士们频繁在勃艮第各处奔波,参加各种比武赛会。1454年,菲利浦公爵在其举办的费桑特盛宴(Feat
of the Pheasant,意为“野雉之宴”)上宣布,自己正计划对奥托曼土耳其帝国(Ottoman
Empire)发动一次十字军东征(crusade),但这个计划最终未能得以实现。根据估计,1444至1446年期间,公爵的膳食及衣物开销占到了勃艮第主要税收收入的2%,他从意大利购买丝绸和金线纺织的昂贵衣料,这些交易由乔瓦尼·第·阿尔戈·阿尔诺菲尼(Giovanni
di Arrigo Arnolfini)一手操办。
菲利普三世同时以庇护过众多艺术家及学者著称。他出资制造了多件艺术挂毯(比起绘画,公爵似乎更中意挂毯),以及珠宝、金首饰及其他艺术作品。在他统治期间,勃艮第的礼拜堂成为了欧洲的音乐中心,他还出资兴建了培养作曲家和歌手的勃艮第式学校。十五世纪最著名的作曲家,如吉尔斯·舒瓦(Gilles
Binchois)、罗伯特·莫顿(Robert Morton)及其后的纪尧姆·杜菲(Guillaume Dufay)等,都曾任职于菲利普三世的宫廷礼拜堂。
1428年,杨·范·埃克前往葡萄牙,为公爵即将迎娶的新娘,葡萄牙国王约翰一世之女,因凡塔·伊莎贝拉(Infanta
Isabella)画像。在富有经验的葡萄牙造船匠帮助下,公爵在布鲁日建造了一座造船厂。罗杰·范·德·维登(Roger van der
Weyden)创作过两幅公爵的油画像,但现在仅余复制品传世。在画像中,公爵佩戴者金羊毛骑士团的领章。范·徳·维登唯一一幅留存下来的菲利普三世画像,是一副技艺精湛的手绘微缩画。佛兰芒学校(Flemish
school)出身的画家雨果·范·德·高斯(Hugo van der Goes)曾为举行菲利普公爵葬礼的教堂创作绘画。
※ 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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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爵
◆ 1405.1.28~1431.1;1432.2~4,8~11:夏洛莱伯爵,菲利浦二世
◆ 1419.9.10~1467.7.15:勃艮第公爵,菲利浦三世
◆ 1419.9.10~1467.7.15:阿图瓦伯爵,菲利浦五世
◆ 1419.9.10~1467.7.15:勃艮第巴拉丁伯爵,菲利浦五世
◆ 1419.9.10~1467.7.15:佛兰德斯伯爵,菲利浦三世
◆ 1429.3.1~1467.7.15:那慕尔侯爵,菲利浦四世
◆ 1430.8.4~1467.6.15:布拉班特公爵,菲利浦二世
◆ 1430.8.4~1467.6.15:洛捷公爵,菲利浦二世
◆ 1430.8.4~1467.6.15:林堡公爵,菲利浦二世
◆ 1432.4~1467.6.15:海诺特伯爵,菲利浦一世
◆ 1432.4~1467.6.15:荷兰伯爵,菲利浦一世
◆ 1432.4~1467.6.15:泽兰伯爵,菲利浦一世
◆ 1443~1467.6.15:卢森堡公爵,菲利浦一世
【注】
*巴拉丁伯爵:爵位名称,巴拉丁伯爵在其封地享有等同于王权的权利。
*伊阿宋和金羊毛:希腊传说,忒萨利亚王子伊阿宋为了向篡夺王位的叔叔讨回王位,率领众多希腊英雄赴科尔喀斯寻找金羊毛的故事。
*胡克与科德战争:Hook and Cod
wars,1350年至1490年间在荷兰郡发生的一系列战争的统称。战斗双方为胡克派和科德派,战争围绕荷兰伯爵(count of
Holland)的爵位归属展开。实在是找不到中文的标准翻译,求抽脸求订正oTZ
附录:不列颠百科全书词条(不列颠百科全书第十五版,1991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文版)
菲利普(善良的) Philip THE GOOD, Duke of Burgundy(1396.7.31~1467.6.15)
勃艮第瓦卢瓦家族的4个公爵中最重要的一个。勃艮第公国的真正缔造者。阿尔卑斯山以北文艺的最主要倡导者。从1419年起直到去世,特别在1435年以后,成为除法兰西国王外西欧最强大和最成功的统治者。生于法国第戎,“无畏的约翰”之子。23岁继勃艮第公爵位。他认为法国王储查理(后为法王查理七世)是谋杀父王的主犯,因此在1420年与英格兰的亨利五世签订特鲁瓦条约。尽管与英格兰结盟,他实际上并没有认真帮助英格兰反对法国。特别是自1435年他承认查理为法国国王,并接受查理否认谋杀其父以后,与法国保持友好关系。他极力扩张领土,进攻和吞并弱小的城邦。1420年购得那慕尔;1427年攻占埃诺;1430年接管布拉班特公国。1424~1433年间多次亲自率军进行激战后,终于征服荷兰和泽兰城市同盟;1443年征服卢森堡公国;领土扩张达到最盛时期。在菲利普时代,中世纪宫廷生活的豪华铺张和挥霍无度达到了极点。1430年他创设“金羊毛”骑士勋位,授予24个以英勇驰名的贵族。他雇用当时最优秀的画家和美术家为他绘制旗帜、修饰宫廷车辆,装帧画集。他亲自指挥雕刻家进行陵墓的石刻。在他的监督家,绣制了精美的绣帷。宫廷里还雇佣一大批音乐家、珠宝匠、金匠和其他能工巧匠。他派画家让·冯·艾克去葡萄牙画国王女儿伊莎贝拉的肖像,使他在决定娶她之前一睹芳容。他经常大摆酒宴举行比武。他的私生活极放荡,有许多情妇和私生子。